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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发动机曾更换谁担责
作者:张蕾  文章来源:中国商报•收藏拍卖导报  点击数 319  更新时间:5/8/2009 2:57:00 PM  文章录入:caikun

    拍卖过程:
  在北京某拍卖公司举行的一次拍卖会上,刘先生和朱先生花17万多元拍得一部奥迪车。但他们将车开回家后方发现这辆奥迪车的发动机进行过更换。因认为拍卖公司故意隐瞒车辆瑕疵构成欺诈,刘先生和朱先生将这家拍卖公司告上法庭,请求撤销成交确认书,返还购车款和佣金。  
  争论焦点: 
  原告方认为,对于发动机更换这种重大事项,被告未说明此情况,已构成欺诈。而拍卖公司则认为,原告了解拍卖风险并签字认可了拍卖规则,拍卖公司不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。   
    专家建议: 
  拍卖公司已于《拍卖规则》第二条明确表示:“本公司提供的关于车辆状况的说明仅供参考,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。”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亦有相关内容。法院认为,该规定已依法排除了拍卖公司对竞拍车辆瑕疵的担保责任。朱先生在以上文件上签字,是对上述规定的认可。  
  拍卖公司于拍卖会前对拍卖车辆进行了展示,同时在拍卖规则中亦声明“如发现车辆信息不符或有疑问的请与我公司联系核实”,应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作为拍卖人的展示义务。法院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