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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》(中拍协[2011]54号)办理拍卖师注册单位变更手续的通知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190  更新时间:12/20/2013 2:11:25 PM  文章录入:admin

各省(区、市)拍卖行业协会、拍卖企业、拍卖师:
    为了加强对拍卖师执业的监督管理,规范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工作,自2011年11月1日起,将按照《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》(中拍协[2011]54号)执行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、审批程序,同时启用新的《拍卖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应按照5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。
    二、应按照“填表说明”的相关要求填写《拍卖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,并附有关材料。
    三、填报信息和附加材料应当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办理。
    四、变更注册单位工本费10元/人•次。
    新的《拍卖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可在中拍网(http://caa123.org.cn)的“资料下载”栏及协会工作中的“拍卖师”板块内下载。
 
    附件:《拍卖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

 
中拍协秘书处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